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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国标《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推进中
2018-08-13 10:13: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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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规范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价,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性,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制订了国家标准《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该征求意见稿已于2018年7月4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公开发函,详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国家标准《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标准规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的评价原则、评价结果、评价依据、评价内容、评价要求、评价方法、评判标准。
       海绵城市建设旨在,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在维系山水林田湖草生态格局的基础上,强化雨水径流管控,最大限度维持城市开发前后水文特征不变,修复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涵养水资源、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路线与方法,海绵城市建设应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理念系统谋划,因地制宜、灰绿结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方法综合施策。
       国内城市建设经历了高速发展阶段后,积累了很多问题,其中城市内涝、黑臭水体等问题非常突出,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城市后续发展。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家相继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力图标本兼治,尽快解决。
       海绵城市作为先进的理念,开始在各地展开试点建设工作。海绵城市建设的效果如何?就需要具体的评价标准来指导,所以说一部《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就非常重要。
       从本此征求意见稿的时间就可以看出,此项工作的紧迫性,发函时间为2018年7月4日,要求2018年8月10日前反馈意见,只有一个月的时间,这在标准制订上,属于时间较短的环节处理,相信该国家标准距离出台的时间已经为期不远了。
       从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路线和方法中,包含“过程控制”的理念,实践中离不开排水管网的支撑。在解决雨水排放的问题上,需要排水管网的输送。排水不畅,不仅引发城市内涝,还是产生黑臭水体诱发因素。
       海绵城市建设之外,其它的城市内涝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生态修复,都把排水管网纳入治理目标。许多并行工作因为内容的交叉、重叠,会产生横向关联关系,但不管如何,达成各自目标都是对城市建设的改善。
       作为管线服务方,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可以从多个侧面参与本职工作,最终都会达成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效果。作者:王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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