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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
2019-04-04 16:34: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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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日上午,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司法局局长王立杰、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赵忠才解读《潍坊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介绍《办法》制定出台相关情况和贯彻落实计划,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保障地下管线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根据市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市城市管理局起草了《潍坊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司法局(原市政府法制办)按程序审查完成后,于2019年1月4日提请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1月28日,田庆盈市长签署第95号政府令予以公布,自5月1日起施行。
        王立杰介绍,《办法》是市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城市地下管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城市运行的“生命线”,其建设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着城市品质和形象。长期以来,“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维护”的错误观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地下管线建设速度不断加快,规模日渐庞大,种类越来越复杂,地下管线管理方面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管线管理部门单位多,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监管不到位,难以形成合力;管线建设统筹不力,设计前瞻性差,道路反复开挖,不仅浪费社会资源,而且影响城市交通,群众意见大;档案信息归集率较低,家底不清、信息不全,尚未建立起地下管线信息动态管理机制。 目前地下管线管理尚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从地下管线的复杂性、专业性和统筹管理的整体性看,制定《办法》是十分必要的。立法项目确定后,市司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专家成立了立法课题组负责起草工作,赴寿光、昌乐两地开展立法调研。完成起草工作后,我们先后两次书面征求了区(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意见,组织召开了立法论证会,征求了政府法律顾问、立法专家库成员、相关立法联系点的意见,通过潍坊政府法制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上述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办法》草案,提交2019年1月4日市政府第31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共八章,共五十一条。发布时间:2019年4月1日 |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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