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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管线管理出新规大修道路竣工3年内不得开挖
2012-04-26 22:33: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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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起,武汉将执行新的城市管线管理办法,办法要求,新、改、扩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5年内、大修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开挖,确需开挖的,需报市政府批准,一般应采取非开挖方式施工。

      《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城市管线包括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人行通道、公共广场、公共绿地等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红线及管线专用走廊规划控制红线范围内的供水、排水、电力、照明、燃气、热力、信息(含通讯、广电、交通信号、城市监控等)等地下管线、架空杆线及其附属设施。
中国管道商务网201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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