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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下管线探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探讨
2012-08-10 19:44: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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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耿党国
      摘要:通过对地下管线探测工程参与各方的责任进行分析,让各责任方明确自己的责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
      人类在发展和利用科学技术的过程中,生产力得到了解放,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问题,安全问题的出现是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人类文明提出的必然要求。安全事故具有偶然性、随机性,但是也有必然性和规律性,从整体上看,事故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本文通过对地下管线探测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行分析,让各责任方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及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在地下管线探测过程中安全事故。
      1、地下管线探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此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包括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管线权属单位,这些单位都应该对地下管线探测工程的生产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2、 地下管线探测工程项目各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于各级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有明确的规定。
      2.1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2.1.1对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安全问题,责令限期改正。
      2.1.2建设单位不得对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2.2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3管线权属单位的安全责任
      2.3.1 对施工单位的外业安全施工进行检查,对于涉及本权属专业管线安全的行为通知业主单位,并责令施工单位改正。
      2.3.2 对本权属专业管线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段、区域,通知业主单位、施工单位。
      2.4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2.4.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4.2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4.3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4.4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4.5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4.6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5施工单位内部的安全责任
      2.5.1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5.2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5.3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5.4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2.5.5项目经理的责任
      项目经理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其安全职责应包括: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前,项目经理应当对施工作业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签订安全协议书。施工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分析,针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经理应及时、如实,按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和处理,并制定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2.5.6施工单位安全员的责任
      施工单位的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管理知识与安全管理能力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测绘专业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施工单位的安全员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对违章、违规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2.5.7施工作业台组长及作业人员的责任
      作业台组长应该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施工细则爱护和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工具及安全防护装备,服从安全管理,了解其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外业人员欢应掌握必要的野外生存、避险和相关应急技能。
      3、地下管线探测工程的安全管理
      地下管线探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的管理,其管理内容包括施工中的各个环节,要形成各责任方全部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地下管线探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3.1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程相关责任方具体责任。
      项目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宜由业主方授权监理方起草,并授权监理方检查实施。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报业主方,监理方批准实施。
      3.2 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整体安全管理组织应设立在业主单位,由业主单位、权属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组成,具体实施由业主方授权监理单位监督实施。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该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制度的具体实施。
      3.3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
      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的落实主要在于施工方,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施工方的损失最大。所以要求施工方对安全问题要高度重视,对于安全制度要严格实施。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一下几点:
      1、外业人员必须着装带有安全警示标志的安全服。
      2、在市区或道路上进行地下管线探测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标志服,遵守城市交通法规。施工作业单位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
      3、对规模较大的排污管道,在下井调查或施放探头、电极导线时,严禁明火, 并应进行有害、有毒及可燃气体的浓度测定。超标的管道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才能作业。
      4、严禁在氧、煤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管道上作充电点,进行直接法或充电法作业。
      5、打开窨井盖作实地调查时,井口必须有专人看管,或用设有明显标志的栅栏圈围起来。夜间作业时,应有安全照明标记。调查宪毕必须立即盖好窨井盖,打开窨井盖后严禁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6、发生人身事故时,除立即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急救外,还必须保护现场, 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明确事故责任。
      7、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运行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病毒和数据流失,确保数据安全。
      3.4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评审与总结
      安全管理工作的评审是安全管理控制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是企业保持和发展其风险管理能力的反馈环节,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产生持续的效果,所以评审是必要的。地下管线探测的各责任方都要对其安全管理进行评审。
      安全管理工作的总结是是对安全工作作出评价和判断,以及决定为了弥补缺陷必须采取行动的措施和时机的过程。只有不断的总结才能发现存在的问题,才能有效的解决问题,才能不断的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
      地下管线探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管理系统,系统中的各责任方明确了自己的责任,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严格则执行,这样才能有效的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4月22日起实施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4]《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
      [5]《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1006-2008
      [6] 张景林,安全学。北京: 化学工业出版社,2009
      [7]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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