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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免费安装,8座9座小型客车收费将减少
2019-06-10 10:29: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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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ETC免费安装,推动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近期,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OBU)免费安装,并增加安装服务网点。2019年6月起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广场,为通行高速公路车辆开展ETC安装服务。
到2019年底,各省(区、市)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从2019年7月1日起,严格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加快ETC推广普及,将很快落实。与之相对应的就是,人工收费的减少,这是加快交通运力、提高通行效率的必然之举,也就是趋势。
对于具体的车辆来说,那就是抓紧安装ETC装置,保障出行。
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发布,即将于2019年9月1日实施
2019年5月3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等12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将于2019年9月1日开始实施,此标准代替JT/T 489—2003版。
1、车辆类别
汽车分类将由“客车”和“货车”细分为:客车、货车、专项作业车三个大类,新标准将不以载客和载货为主的专项作业车辆单独作为一个类别划分出来。
2、客车分类参数
2003版标准中客车按照车辆出厂后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座位数进行分类,新标准修订为客车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注册登记的车辆类型和核定载人数分类,其中车辆类型是第一分类指标,核定载人数是第二分类指标。
为解决摩托车的统一分类问题,新标准继承各地区对摩托车分类的主流规定,明确摩托车通行收费公路,按1类客车分类。
3、调整1类客车分类界限值
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
4、货车分类参数
2003版标准中货车按照车辆出厂后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额定载质量进行车型分类,新标准中各类货车均按照总轴数、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车型分类。
5、调整1类货车分类界限值
对于两轴车辆新标准进一步细分为两类,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作为第二指标,对两轴车辆进行细分。1类和2类货车分类界限值确定为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
6、补充六轴以上货车分类规定
六轴以上货车属于超限运输车辆,且轴数变化范围很大,不宜规定具体的分类方法,新标准明确规定根据车辆总轴数按照超限运输车辆执行。
7、明确专项作业车分类规定
专项作业车(专用作业车)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工程专项(包括卫生医疗)作业的汽车。
专项作业车(专用作业车)包括两大类: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即非载货专项作业车,不具有载货结构,或者虽具有载货结构但核定载质量小于 1吨的专项作业车)和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即载货专项作业车,核定载质量大于等于 1吨的专项作业车)。
总体上可采用车辆的总轴数作为专项作业车分类的主要参数,采用与货车类似的方式进行具体分类。 王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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