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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2022-01-31 09:36: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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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向坤

对于再生水,很多人并不陌生,再生水是指废水或雨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比如,污水再生利用,它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生态的良性循环。

 

还有一个词,那就是中水,某种意义上来说,中水和再生水是一个意思,就是介于自来水和排水之间的水。中水利用也称作污水回用,厕所冲洗、园林和农田灌溉、道路保洁、洗车、城市喷泉、冷却设备补充用水等,都大量的使用中水。所以说,在对于再生水或中水的归类方面,有人认为应归到供水里面。

 

什么是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门编制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是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海)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对处理达标后的排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在一定区域统筹用于生产、生态、生活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

 

我们从其定义可以看出,区域再生水在来源上有了进一步的细化。在“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中,第二条强调,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要加强源头管控,接纳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废水的污水处理厂,不纳入试点城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要规范过程管理,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要严格末端监管,制定实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异常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影响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等工程措施运行。

 

在人们的一贯认识中,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过的水,就是中水,而区域再生水属于下游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产生,它们有一个层次关系。城市里,中水利用,已经有一定的基础,从污水处理厂出来的中水,有管渠,有管道,有进入水系,有道路洒水、绿化洒水之用。如果是进入管道,在《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中,给水管线大类下面有一个中水的小类,代号是ZS。

 

那么,区域再生水进入管道,该如何管理?

 

还是“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中,第四条强调,完善再生水调配体系。其中包括,鼓励新建城区规划建设再生水管网,有序推动再生水利用。再生水应当纳入城市供水体系。鼓励工业园区、用水大户与再生水生产设施运营单位合作建设再生水管网,签订再生水利用合作协议。

 

这里面,同时也给出了再生水或中水(当然包括区域再生水)的属性,那就是城市供水体系,这个在前面有提到过。那些没有进入管道或管网的,各地可以依托低洼地带,在充分调查论证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再生水调蓄库塘,结合区域再生水利用需求,形成合理的再生水调蓄能力,统筹建设再生水调配体系。那就是进入了区域水资源体系。

 

“实施方案”从试点开始,试点范围以京津冀地区、黄河流域等缺水地区为重点,选择再生水需求量大、再生水利用具备一定基础且工作积极性高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试点。试点目标,到2025年,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的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形成一批效果好、能持续、可复制,具备全国推广价值的优秀案例。

 

可以说,在不远的将来,部分城市管线体系中将增加一类“再生水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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