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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想再来一次管线普查,又如何?
2021-05-28 15:40:5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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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向坤
导读:
我们把“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称作“新平台”,在新平台及其相关“手册”出现之前,管线探测、管线普查遵循的只有一个管线规程(本文称作“管线平台”),现在又多了一个标准,二者之间的数据要求差距较大。本文认为,管线普查适度考虑新标准但仍然依据管线规程实施,具体工程中需要建立二者的数据接口,明确哪些是探测的工作,哪些需要甲方(或第三方)提供由探测方通过数据处理的方式集成,哪些不属于探测的工作。
经历了这么多年,综合管线管理历经变迁,其管理单位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集成度的提高,对于综合管理的集成要求变得更高起来。因此,我们说管理结构决定了职责清单,管理工具要与结构、职责相匹配,不论是新平台,还是管线平台,都必须主动与其相适应,否则就面临着更新与淘汰。
若真的设想再来一次管线普查,或针对某一地的管线普查,依托多年管线行业的积累,工艺已趋完善,老兵尚在,经验犹存,效率、质量肯定还会有所提升。不过,这不是我们论述的重点,本文重点是基于新平台数据要求之下,如何与管线平台的既成方法相融合,最终使管线数据满足新平台的要求。
 
正文:
人们可能会问,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做这样的设想。确实如此,随着上一轮管线普查结束,管线行业转型,属于管线普查的时代已经过去,有的,也是小规模的管线探测。它是由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决定的,管线普查集中为管线管理提供了基础数据,管线管理在向更高级的形式迈进,就需要更好的管线服务类型。管线普查会长期存在,周期会越来越长,形式也会变得多种多样。
 
如今,我们又遇到了一个新标准。上周,也就是5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的函”(建办城函〔2021〕208号)发布,随函一起公开的是《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在“手册”的基本原则中提到了“因地制宜开展以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为主、包括相关地面设施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统筹利用前期地下管线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成果,在此基础上同步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构建可表达设施地理坐标等数据信息的底图。”
 
作为一个新的平台,要“统筹利用前期地下管线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成果”,这一般可以理解为一个集成的过程,就是要把管线数据拿过去。这在管线普查时代,是一项非常普通的事情,平台方需要什么样的数据,普查方,也就是信息采集方就制作什么样的数据,在开始,双方会反复沟通,确认无误,并形成一个明确的数据标准,关于数据要求的事情就定了。接下来,就是管线普查过程如何满足数据标准要求的事情了。
 
当时,基于相同的《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基础的数据都差不多,坐标、高程、埋深、管径(或沟截面宽高)、材质、以及附属设施等反映地下管线平面位置、坐标、属性信息等一系列信息,被分门别类建立起表格数据,再按平台方的文件格式要求,输出为MDB、XLS、SHP等文件。不同的是,因为管理的需要,在此基础之上进行数据计算,扩展出更为丰富的各类高程等数据,以满足平台对于数据的要求,一般,这都不算什么事儿。
 
所以说,刚开始看到“手册”这样的要求,一般会作如是想,那肯定和我们没什么关系啦。继续看其它部分,作为构成市政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地下管线占据了大多数。附表B的“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普查信息表”由“管理信息”和“一般性能”两类信息组成,“管理信息”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建成年月”等,这必须要通过相关档案资料才能梳理到;“一般性能”又细分为“现场普查”和“设计资料设计单位普查”,具体内容有的已经远远超出曾经的管线普查范围,比如:压力、流量、地基、基础、结构、抗震。
 
可以说,这个要求非常具体,又非常复杂,在管线普查时代,其中的个别要求,不能说没有,比如:建成年月、压力、流量等,也时不时的在专业管线普查中出现,特别是与“建成年月”含义相似的“敷设日期”,综合管线普查中常有,作为一个数据项,设计的出发点是很好的,但是,却取不到数据,不仅当时取不到数据,时至现在,那批数据的“敷设日期”也是空值。这样的细致工作,只有普查单位的数据处理有能力去处理,愿意去处理,但是,超出普查范围的数据,甲方不清楚,我们就无法清楚,在缺乏第三方资料的情况下,或者说,无法对应的情况下,这些数据只能空着。
 
再看题目,即便重做,也是这个结果。当然,我们指的是管线那个平台。在新平台数据要求之下,结果会如何?这个要另当别论。我们可以说,理论上能够实现,但是过程相当复杂。
 
在“手册”的附表B中,管线是按管段进行结构设计的,也就是说管线由最小的管段单元组成,而管段由附属设施(管点)构成,这符合管线平台的一般特征,差别在于增加了大量的管线勘察、设计、施工阶段的资料。
 
我们知道,管点、管段是基于管线物理结构的几何抽象,数据投影到地图上,我们是按颜色、线型等视觉外观进行区分的,数据结构、数据组织也是为了便于信息的计算机处理,这与前期的勘察、设计、施工阶段对于管线的表达并不完全一致,不同时期的数据要想复合到一起,需要大量繁杂、细致的数据处理工作,前提还是能够找到相应资料的情况下。
 
根据管线普查的经验,一个城市的地下管线由几十万、几百万个管点、管段组成,建立这样的数据,需要几十人上百人的一到几个队伍、历时半年到一年的时间来完成。进入平台系统后,管理方可能就是几个人。在这样一个三角形塔状结构中,管线普查是基础,任你多么先进的探测技术,底层的人力、物力规模是小不了的。
 
同样的,我们这个新平台要对原始的管线数据做处理,它仍然离不开“一针一线”的织补工作,要想把新平台的管理思想贯彻到管线中,就需要建立与已有管线的连接,这里面,估计要用到人工数据处理。
 
基于我们以往管线普查的经历和经验,为每一个管点、管段全部赋值各种管理信息、全属性信息、隐患信息,势必导致数据的庞大和冗余,实际的数据处理也非常麻烦,我们建议做个优化。可以保持现有管线数据不动,或略作扩展,补充少量数据进入原有的管线数据中,如:敷设日期、压力、流量等;其它信息,如:基础、结构、抗震等,它属于面状的信息,不止是对某一类管线有效,它对于这片区、这条道路、路段的地下管线都有效,这样的信息,适合单独存放。它如何影响管线?可以通过地理位置的叠加等技术产生关联。如此说来,就是再增加若干地质数据,把前期的勘察、设计、施工数据分门别类组织起来。
 
管线就是管线,如果按新平台的要求,对于管线普查单位来说,那将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因为,对于其他信息的集成将是一件没有结束时间的工作,工作量无法测算。所以说,管线还是按管线平台的要求处理,但是增加少量扩展信息,需要补足数据。管线之外的其他数据可以由相关单位进行处理,最后集成到一起。
 
当然,这可能是我们的单方面想象,也许平台方早已有具体的对策。但是,关于数据的组织,不管什么时候,都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它决定了后期数据普查、处理、集成的各阶段的复杂度和难度。数据组织合适,前后能够衔接,已经普查过的就不需要再普查,数据也能方便集成;否则,即便是重新普查也很困难。
 
随着“手册”的发布,管线普查又多了一项要求,或者说平台,原有管线平台仍然有效,与新平台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这会让管线普查产生困惑,实践中如何实施也是个大问题。我们认为,界定好管线普查的要求很重要,具体地说,还是以管线平台、管线的规程为标准、适度增加扩展较为合适,新平台所需的管线数据就用这样的数据;其他数据单独处理,不作为管线普查的内容较好。
 
按照惯例,“手册”已经发布,各地就要推动,接着就要建立各地的具体“手册”等文件,曾经的管线普查就是这么个途径。
 
作为一名管线人,提个建议,新平台下的管线数据,怎么着也得有“管线普查单位”、“管线监理单位”这两项吧?不管是已经普查的,还是没有普查的,总归是要普查的,管理信息中不能只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这是就事论事,实践中,这些数据一般集成于一个叫“接图表”的图层中,不仅有普查单位名称,还有探查员、测量员、检查员的名字,以及图名、图号等信息,这些信息并不具体存储于每一个管点、管段中,因为,普查具体到人的分工是按标准图幅进行的。
 
说归说,城市运行一刻不停,城市建设一直在持续,地下管线或多或少的处于变动之中。还是经验之谈,即便对于管线平台,也一直在讲动态更新,很多城市每年都要坚持做一次修补测,以保持管线数据的现势性。新平台的建立仍然需要数据的现势性,也需要修补测,在“手册”里,把这项工作归为管线普查,一旦如此,就要启动探测工程,估计大概率是免不了的。
 
地理信息数据,管线数据,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位置坐标,这个无法做到准确无误,只能谈精度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每一个点,每一段线,都是经过现场采集的,尤其是地下管线,隐蔽于地下,需要借助物探技术才能定位,这天然就存在着误差,管线数据在现场探测定点之后,形成的地理数据一般是稳定的,需要修改时,也必须由现场的探测决定,其他的管理阶段是不会动数据的。而现场探测也需要执行一套既定的程序流程,需要时间,所以,地理数据、管线数据都有一定的更新周期,这些都要按年计。
 
说了这么多,我们略做一下总结,在新平台及“手册”出现之前,管线探测、管线普查遵循的只有一个管线规程,现在又多了一个标准,二者之间差距较大,结合前面的分析,管线普查适度考虑新标准但仍然依据管线规程实施,具体工程中需要建立二者的数据接口,明确哪些是探测的工作,哪些需要甲方(或第三方)提供由探测方通过数据处理的方式集成,哪些不属于探测的工作。这么说,当然基于管线探测的角度,我们本身就是做这个的,这么考虑也是为了这件事情具备可行性。
 
也许有人会认为没必要这么较真,到时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不过,我们认为,作为“手册”,它属于一个专业性的东西,就需要按专业的角度来看待,就需要明确,准确地说,就是一点都不能差,因为,任何一项数据那都是需要输入、处理的,其工作量就是乘数的关系,有多少个点、多少段线,那就是多少倍,这还是基于可处理的前提来说,如果超出了范围,就是想做也做不到,那作为要求来说就是无效的。
 
以上还是仅限于数据获取的阶段,对于平台来说,还涉及到综合数据、综合管理与权属专业数据、权属管理之间的共享、协调等一系列事情,这些事情在管线平台阶段就一直存在,一度还是一个大问题,新平台仍然不可避免。并且经历了这么多年,综合管线管理历经变迁,其管理单位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集成度的提高,对于综合管理的集成要求变得更高起来。因此,我们说管理结构决定了职责清单,管理工具要与结构、职责相匹配,不论是新平台,还是管线平台,都必须主动与其相适应,否则就面临着更新与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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